答
用人单位不给办理离职,不出具离职手续,不配合办理社保转移等可以进行劳动仲裁。根据《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》的相关规定,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,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。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解除劳动合同,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。超过三十日,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,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。如果你的辞职理由合理合法,用人单位还是不允许你辞职的,你就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,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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